2024年缙云县城市管理视频监控巡查项目采购******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,采购代理机构为华******有限公司,项目资金已落实,现已具备采购条件,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,现进行公示。
一、 采购内容
采购内容:本项目为******城市管理视频监控巡查项目,拟采购前端视频监控建设服务、视频监控管理服务、安全管理服务,本项目要求包工包料。
二、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
与该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:******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(2021版)》(中国电信采供〔2021〕11号)第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的适用范围(七)非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或服务,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第5小项:DICT项目中已确定供应来源的产品或服务;本项目在前向营销阶段已完成合作伙伴选择,并形成关于缙云******城市管理视频监控巡查(三期)项目商机决策的请示(签报),丽******有限公司为合作供应商,故拟与丽******有限公司就本项目涉及的服务进行定向谈判。
三、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
丽******有限公司
四、 公示媒介和期限
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(******)上发布,其他媒介转载无效。
公示期自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,共3天。
五、 联系方式
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:吕仕琪,******
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:刘徐勇,******
公示期间,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、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,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“招投标-采购异议-提出异议”模块提出。
采购******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
采购代理机构:华******有限公司
日 期:2024年4月16日